1月15日下午,校党委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,认真学习芜湖市委组织部《转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》(芜组通〔2018〕1号)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印制的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》,中心组学习会分南、北两校区进行,校党委副书记吴长湖,校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高武分别主持了南、北两校区的学习会。
会上,党委组织部的相关人员结合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》对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进行逐项解读和说明,同时部署安排了2018年集中填报任务。
高武在会上传达了中央和省、市委相关要求,就认真填报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表》提出了具体要求。他指出,各位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,严肃、认真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,对自己负责、对组织负责,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。他强调,每位填报对象要全面准确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,保填报信息规范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自觉接受监督;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,对不按时报告、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,要根据情节轻重,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。
会上,党委组织部的同志结合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》对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进行逐项解读和说明,同时部署安排了2018年集中填报任务。
全校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。(组织部供稿)